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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浏览:

根据《关于做好 2021 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省级成果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风景园林艺术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各申报成果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及评选,遴选出优秀成果。经专家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申报人

拟推荐等级

高天

特等奖

史承勇

一等奖

张瑞超

一等奖

张新果

二等奖

冯静

二等奖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学工作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9-87080275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