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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4-13 浏览: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自然科学类)相关工作的通知》和《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专家组评审,学院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拟资助邱玲、洪波、赵冰、张瑞超和刘媛五位同志,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电话: 87080274

  邮箱:yuanlinyjs@126.com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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