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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艺术学院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5-11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接收本科生转专业条件及相关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段渊古  孙玉瑷

  副组长:张延龙  王文良

  成  员:屈永建  弓  弼  曹  宁  梅  莉

  张华海  闻海燕

  二、计划接收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2015级现有人数

计划接收人数

1

园林

57

30

2

风景园林

58

30

 

合  计

115

60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条件

  2014、2015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满足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根据学生兴趣或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取得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已修课程的学分(公共选修课除外)。

  4.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二)有关要求

  1.我院主要接收热爱本专业,有美术基础的学生。

  2.我院申请转出学生以接收学院的通知要求为准。

  3.除环境设计专业外,我院其它专业之间互转同样符合以上申请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年者;

  2.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者;

  3.或正在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者;

  4.招生时按定向等类型录取入学者;

  5.达到退学条件者;

  6.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7.教育部有相关文件规定不能转专业者。

  四、接收程序与原则

  1.凡拟转入我院的学生,经我院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和面试考核,面试内容以专业综合素质考查为主;拟转入风景园林专业的学生还需参加绘画测试(基础素描)环节的考核。

  2.拟转出学生的考核工作由接收学院安排,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通知。

  五、时间安排

  5月10日至12日,拟转出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申请转出。

  5月13日前拟转入我院的学生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三份(注意审批表中的专业排名采用分数表示,分子为专业排名,分母为专业总人数,如1/60)、书面申请、学生存档成绩单一份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5月18日前,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具体考核工作安排另行在学院网站进行通知。

  5月25日前,学院将《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等材料报送教务处,正式录取名单待学校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

  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之后学校统一办理学籍异动,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办理住宿等其他手续。

  六、学分认定

  1.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课程相同的,由学院(系)直接认定其课程学分。

  2.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内容相近,但课程代码不同的,经学院(系)认定后,可转入其课程学分。

  3.无法认定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已修课程,其成绩和学分予以保留,并参与全学程学分成绩和学分绩点计算。

  七、学籍管理

  1.一年级学生转专业编入同一年级学习,如所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必修课程相差较大的,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原则上编入低一年级学习。

  2.转入学院(系)负责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的学分认定,并告知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学生须遵照转入学院(系)要求补修相关课程。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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