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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2-23     浏览次数:

     

  各系(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年度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评价教职工在本年度内的德、能、勤、绩等各方面的表现,以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聘任、奖惩、晋职、晋级和晋升薪级工资档次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范围

  全院在册在岗人员。公派出国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视同考核合格,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各系(室)负责填写《2015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长期不在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各系如实填写《2015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附件2)。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年度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段渊古  孙玉瑷

  成  员:张延龙  王文良  屈永建  弓  弼  曹  宁

  辛转霞  成密红  刘雅莉

  四、考核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12月25日前,本人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工作考核表。

  (二) 12月28日前,各系(室)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考核等级,并将考核结果报学院。报送材料包括《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2015年度考核汇总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表》、《2015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2015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三) 12月29日至31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系、室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将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校。

  五、注意事项

  (一) 考核等级和比例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考核为“优秀”人员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员),各系(室)优秀指标分配表见附表5。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不愿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或其他工作;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的人员;

  3.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4.由于非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三) 各(系)室在评定考核等级时,要统筹考虑教职工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工作业绩,确保优秀等级人员的涵盖面。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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