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2 浏览:

各系(室):

按照学校《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及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

二、组织实施及考核内容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侯华伟 高天

成员:洪波、史承勇、卢小三、成密红、王开、李厚华、孙静、付鑫、辛转霞、樊俊喜、李侃侃、李鹏影、张红俊、卫晓晶、韩硕、李彤

(二)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及标准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号)执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执行。

三、考核程序及安排

(一)个人提交材料。12月15日下午下班前,教职工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按岗位类型在系统填写并提交(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考核”模块相关信息填报)。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无需在系统内填报。

(二)系(室)评议。12月18日前,各系(室)组织教职工进行述职评议,确定教职工师德师风和年度考核档次,于12月18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1.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及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2);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及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10);

(三)学院审定。12月19日前,学院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各系(室)报送的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四)结果公示。12月28日前,学院对教职工师德师风和年度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12月29日前,学院将相关材料分别报送至实验安全与条件保障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四、考核档次及比例

(一)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15%不得评为优秀)。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的20%。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3.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未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授课标准;

4.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6.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7.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8.有其他应认定为不合格情形。

五、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主要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调整岗位及工资、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系(室)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二)师德师风考核中请注意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1.师德师风考核优秀可不占指标的为:当年度获省部级教书育人奖、学校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导师,师德先进集体负责人,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优秀导师团队负责人;

2.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占整个学院考核人数的基数;

3.辅导员按照要求开展师德师风考核;

4.入职不足半年的新进教师也应进行师德考核,确定等级。

(二)各系(室)务必结合教职工对学院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的贡献度、第五轮岗位聘期任务完成情况、现实表现等,客观公正地确定考核档次,不可因人定优、因岗定优、因需定优。未完成第五轮岗位聘用聘期任务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档次。

(三)对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的考核,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

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程》执行,各系(室)对其管理岗位不做考核档次认定。处级领导人员中的业务管理干部,还须参加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由所在系(室)确定考核档次。

(四)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部分人员考核情况作以下说明:

1.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各类培训或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3.挂职教职工,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接收单位当年未对其进行考核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4.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5.教职工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受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教职工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五)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各系(室)组织考核。

(六)教职工填报年度考核表之前,请认真核对并完善人事管理系统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证件照、校外兼职(含参与创办企业情况)及相关证书等。人事管理系统内所有信息将作为学校对教职工管理服务的基本依据,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教职工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系统中本人基本信息与现状不相符且无法自行修改的,及时联系本单位,报人事处核对后修改。

附件:2025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材料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2025年12月11日